2016年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(上岗证)培训班招生通知
为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《关于开展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》和国家体育总局的《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要求和精神,进一步规范我市体育健身市场,实行国家职业证书制度和持证上岗,满足我市游泳场所和热衷从业游泳救生工作人员的需要,本基地2016年游泳救生员培训班,即日起向全社会公开招生。
主办:佛山市体育局
承办: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
一、培训对象和条件
凡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(不限时)的游泳技能,初中学历以上,热衷从业游泳救生工作者均可报名。
二、报名要求
(一)提交大一寸蓝底彩色相片四张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最高学历复印件和填写《广东省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审批登记表》。
(二)报名时间:即日起每天上午9:00—12:00时;下午14:00—17:30时。
(三)报名地点:佛山体育馆门卫室(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75号)。
查询电话:83213303潘先生(13058305883)网址:http://www.fscgzx.com.cn
三、培训日期
(一)救生员培训班
第一期:2016年4月25日至29日(鉴定日期:5月4日,星期三)
第二期:2016年5月23日至27日(鉴定日期:5月31日,星期二)
第三期:2016年6月20日至24日(鉴定日期:6月29日,星期三)
第四期:2016年7月4日至8日(三水区)(鉴定日期:7月13日,星期三)
第五期:2016年7月15日至19日(鉴定日期:7月22日,星期五)
(二)体育指导员培训班:
2016年6月13日至17日(鉴定日期:6月25日,星期六)
救生员、体育指导员培训及鉴定日期若有变动,本基地另行通知。
四、培训地点:世纪莲游泳跳水馆(岭南大道南1号世纪莲体育中心内)
五、学习培训费:
(一)初级游泳救生员收费标准:900元/人/期(含学习资料费和鉴定费);
(二)初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收费标准:1100元/人/期(含学习资料费和鉴定费)。
六、相关事项
学员的交通、食宿、医疗、保险等费用自理,请自带泳衣(裤)上课。
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
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基地
2016年1月18日